“品质金盾 · 守护有我” 2025年滋补产业品质守护单位名单公示

时间:2025-08-28 17:02:25 点击: 【字体: 收藏


品质守护公约

前言


滋补品作为中华民族健康养生文化的重要载体,承载着消费者对健康生活的追求与向往。为维护行业声誉、保障消费者权益、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树立行业诚信形象、推动滋补行业高质量发展,全国农贸中心联合会燕窝市场专业委员会、中国渔业协会海参分会、中国畜牧业协会、辽宁海洋水产养殖协会、青海省冬虫夏草协会、汕头市鱼胶海味协会联合发起“品质守护”倡议,号召滋补行业共同践行品质承诺,守护消费者的健康,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1. 倡议宗旨


    “诚信为本、品质为先”为核心,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全面保障滋补品从原料、生产、售卖的全链条品质,打造让消费者放心、社会认可的优质产品与服务。


  2. 倡议内容


    1严守原料关

    a.坚持依法使用合规原料,拒绝与不正规渠道合作,为消费者把好原料关

    b.建立原料溯源体系,确保来源真实可查、质量可控。


    2规范生产流程

    a.以食品安全为基准,坚持合规合标生产,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

    b.如实标识投料量及所有添加物

    c.坚持生产工艺创新,保留传统滋补精髓的同时提升科技含量,提升产品品质、吸收率与便利性。


    3诚信经营

    a.坚持诚信经营,以货真价实为准绳,明码标价,杜绝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不规范行为

    b.依法真实标注产品成分、功效及适用人群。


    4完善服务体系

    a.提供专业消费指导,帮助消费者科学选用滋补品

    b.搭建快速客诉响应机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C.提倡选用环保材料包装,不过度包装


    5共建行业生态

    a.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建设、分享质量管理经验,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b.不串通定价,不垄断,不哄抬价格,不牟取暴利,共同维护市场正常价格体系

    c.不以明显低于实际成本的价格销售,不以低价倾销、恶性竞争的方式占领市场,不排挤、诋毁竞争对手,不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d.依法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坚持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不夸大、神化产品功效,不做虚假宣传。

    e.配合监管部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市场秩序。



  3. 承诺与监督


    1签署单位自愿接受本公约发起单位、各级消费者协会、广大消费者和社会的监督检查。

    2公约发起单位将加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消费者协会的业务联系与信息沟通,逐步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监管。

    3设立“品质守护”专项通道(如官网公示、热线电话),欢迎消费者反馈建议。


  4. 退出机制


    1.品质守护单位名单将在公约发起协会官网和公众号公示;

    2.对于发生严重违规对行业造成不良影响的经营主体,公约发起单位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将相关信息在协会官网予以公示,该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5. 宣誓


    本公司自愿遵守品质守护公约,做诚实守信经营者,接受市场主管部门、公约发起单位及社会的联合监督,以行动捍卫品质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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