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宗兴:依据现有指南 农地可转成屋业发展

时间:2014-03-05 14:02:25 点击: 【字体: 收藏

 

    (北海25日讯)针对燕农指责州政府在农业地用途持以双重标准,威省市议员陈宗兴表示不认同。
 
    他指出,稻田土地转为屋业发展计划,在特殊的情况下是被允许的,当中包括有关地区已被重新规划为发展土地用途,或该片稻田土地已不再活跃,即已不再从事农耕作业。
 
    本报记者是针对马来西亚燕农公会于周日上午抗议槟州政府持双重标准,一方面允许稻田上兴建房屋,但却对稻田上的燕屋采取行动的说法,询问陈宗兴时,如是披露。
 
    据本报观察,在峇东埔农业地,有部分的土地经获得当局的批准转换用途,推行房屋与商业计划。部分稻农也申请兴建独立式房屋居住。
 
    陈宗兴受询时表示,依据现有的指示及指南,每洛稻田土地可兴建一单位房屋,面积是不超过稻田土地上的10%。他强调,此房屋是让稻农有地方居住,并非兴建燕屋。
 
    他表示,当农耕地在重新规划后列入发展土地用途,该片土地是允许申请转换为屋业发展事项,但必须向土地局及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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