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海关查获涉嫌走私燕窝

(南方日报讯)5月25日从江门海关获悉,该关辖下的鹤山海关近日查获一宗涉嫌走私燕窝案,查获燕窝10.15KG。
据了解,该关旅检关员在鹤山港货运码头船员检查通道对船员行李物品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其中一名船员涉嫌违规携带燕窝10.15KG,未向海关申报。目前,该涉案人员及物品已移交缉私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海关人士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的规定,共有三大类十六个条目的产品禁止通过携带、邮寄等方式入境,像市民喜爱的燕窝、新鲜水果、腊肉、腊肠、人参、鹿茸、鱼胶、海参等名贵补品、食品等均在禁止名录之内。原因是这些外来动植物产品未经加工或加工过程没有有效灭活,仍有携带多种病原微生物的可能,不仅存在食品安全的问题,也可能涉及引发疫情的风险,并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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